根据《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分级管理办法》(鄂残联发〔2025〕1号)和省残联相关工作要求,市、县两级残联分别联合卫健、教育、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了初审、复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1.襄阳市中心医院(智力一级、肢体二级、孤独症三级);
2.襄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(襄阳市康复医院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)(肢体二级、智力二级、孤独症三级);
3.襄阳市中医医院(肢体一级、孤独症一级);
4.襄阳市妇幼保健院(肢体一级、智力一级、孤独症二级);
5.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(肢体一级、智力一级、孤独症一级);
6.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(肢体一级、智力一级);
7.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(肢体一级);
8.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(肢体一级、孤独症一级);
9.枣阳市妇幼保健院(肢体一级、智力二级);
10.老河口市妇幼保健院(肢体一级);
11.老河口弘济医院(肢体一级、智力一级);
12.宜城市妇幼保健院(孤独症一级、肢体二级);
13.南漳县人民医院(肢体一级);
14.南漳县妇幼保健院(孤独症二级);
15.谷城县中医医院(肢体一级);
16.谷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(肢体一级);
17.保康县中医医院(肢体一级)。
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9日起至7月15日,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残联康复部反馈。
(联系人:梁海涛,联系电话:3528969,邮箱:727018994@qq.com)